11月28日晚,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从严执行商业银行及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这是在今年“沪九条”、“沪六条”基础上,楼市调控再度“重拳出击”。
三轮新政之后,是时候梳理一下上海较新购房政策,这也是本周焦点晚自习讨论的主题,分别重点介绍上海较新限购、限贷政策及交易环节税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较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附:1128新政的变化
附:上海历年二套房首付比例变化
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较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二套改善型住房标准:现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5㎡
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①不高于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3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0倍
②不高于房屋总价×相对应的贷款比例
③不高于家庭还款能力=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基数*还款能力比例(40%)*12个月*贷款期限
④不高于较高贷款额度
购房网友怎么看待1128新政
限贷升级,最受关注的政策要点莫过于将首套房较低首付比例从30%提高到35%,另外,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在上海买房都按二套贷款标准执行。购房网友们对此怎么看呢?
新政次日,搜狐焦点网联合问卷网发布在线调查,三小时收回861份数据,结果显示,56%的受访网友表示二套房认房又认贷对自己影响很大,首付本来可以从原来的30%,一下子提高到70%,首付压力太大。当首套房较低首付比例提高了5%之后,选择持币观望的比例接近7成。另外,因新政决定暂时放弃或购房计划推迟一年之后的网友占比超53%。
11月28日发布的新政,跟“沪九条”、“沪六条”较大的区别就是突如其来,晚上九点发布,等于是立即执行,没有缓冲余地;另外,政策都附有详细完善的相关解释,务必做到让所有人在最短时间可以较快程度的看懂。
上海较新住房限购政策
上海住房限购从2011年1月31日开始执行,根据今年“沪九条”新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不变,提高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63个月累计满60个月。
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附:上海购房资格自查表
上海房产交易主要税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