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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亚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6-06-02 08:59:08 来源: 三亚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海南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2015年三亚市环境状况公报》的编制工作,现予以公布。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海南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5年三亚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亚国际化旅游精品城市建设目 标,落实“城市治理管理年”和“双修”、“双城”决策部署,大力开展三亚河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废气、废水、废 渣、噪声的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管理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5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1%;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河流水质总体良好,但局部河段存在超标现象;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良好;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交通噪声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1%,空气质量指数(AQI)年均值为39(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的范围:0~50;空气质量指数AQI 二级的范围:51~100)。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61天(4天因停电等原因无监测数据)。其中,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属一级 (优)的天数共294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1.5%,属二级(良)的天数共60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16.6%,属三级(轻度污染)的天数共7 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1.9%。

市区 二氧化硫(S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1~6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5~39微克/立方米,年平均 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9~93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 浓度范围为4~69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较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28~197微克/立方米,日较大8小时平均浓 度第90百分位数为1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4~1.0毫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8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细颗粒物 的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按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评价);臭氧日较大8小时平 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日较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评价)。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 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注:百分位数浓度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663-2013),将日历年内有效的一氧化碳日数据,由小到大排序,取序列中第95%的数值与国家标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比较,判断一氧化碳的 年度达标情况。同理,臭氧按第90%的数值来判断、评价。)

2015年,三亚市自然降尘量平均值为4.7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2015年,三亚市全年共收集降水样品69个,降水pH值范围为5.64~6.87,全年均值为6.05。全年度无检出酸雨样品(pH值<5.6)。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综合年报,2015年三亚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83514.2万标立方米。工业废气排放企业主要为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其排放废气量为233247.8万标立方米,占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48.2%。

2015年,三亚市重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2.3吨(相比2014年,主要新增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200.3吨),重点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819.7吨。重点工业企业中二氧化硫、工业烟(粉)尘均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与行动

1.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1)市政府印发实施《三亚市2015年暨“十二五”终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和《三亚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统计、监测办法》,持续推进“十二五”终期我市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落实减排、统计、监测工作。

(2)开展我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进一步掌握我市污染源排污现状,摸清“十二五”污染物排污基数,实现全市污染源调查结果与环境统计数据衔接,保证“十二五”后期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的连续性。

(3)加强我市现有重点减排单位的监测、监察工作,按监测规范有计划地开展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各污水处理厂做好自行监测及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动态巡查。

2.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市政府印发实施《三亚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从八个方面提出了16条污染防治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2)市政府印发《三亚市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三亚市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突出问题整治任务分解表(第二批)》等文件,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 作。目前,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共计使用阴网覆盖裸露地面、沙土面积约232200平方米,绿植覆盖面积约63000平方米,硬化面积约1300平方米。

(3)严把机动车准入关,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组织开展本年度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道路抽测工作。2015年共办理环保标志5万余份,办理环保证明468份。

(4)积极开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秸秆禁烧区工作,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3.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1)2015年共审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16份,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92份,环境影响登记表5份,初审环境影响报告书19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5份。

(2)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琼环评字[2015]33号)文的要求,对近四年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评价机构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无评价机构资质不符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案例。

4.加强环境监测,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工作

(1)积极开展并完成各项常规监测、污染源监测任务。全年共获得手工监测数据24383个,其中常规监测数据14495个,监督性监测数据9468个,服务性监测数据420个;获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约56万个。

(2)全面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崖城创意新城和亚龙湾空气自动站于2015年1月份通过验收。至此,我市按要求建设的河东、河西、海棠 湾、崖城创意新城和亚龙湾五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及鹿回头景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全部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投入正式运行,实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3)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开发布三亚市环境质量状况年报、季报、月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以及三亚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等信息。

二、水环境质量

(一)水质状况

2015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或地下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河流水质总体良 好,但局部河段存在超标现象。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良好。蜈支洲岛等七个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优良,均符合国家排名前列类海水水质标准。亚龙湾、大东海海水浴场水质 达到优级水平,最适宜游泳。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5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赤田水库、福万-水源池水库、大隆水库、半岭水库各月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相当,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2)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5年,我市继续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立才农场南强水库水源地、立才农场南岛片区红星水库水源地、育才镇那浩水库水源地、育才镇 明善五、六队水源地和育才镇明善一、二、三队水源地5个农村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南田 农场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相当,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2.地表水水质状况

(1)宁远河水质状况

宁远河岭曲村桥、雅亮大桥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均符合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Ⅱ类);大隆水库出口下和崖城大桥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Ⅱ类,均优于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Ⅲ类)。各断面水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三亚河水质状况

三亚河妙林桥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Ⅲ类,符合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Ⅲ类);海螺村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Ⅴ类,不符合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Ⅲ类),超标项目为氨氮(Ⅴ类)和总磷(Ⅳ类)。各断面水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藤桥河水质状况

藤桥河三道四队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Ⅱ类、藤桥东河大桥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Ⅲ类,均优于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Ⅳ类)。各断面水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4)跨界断面水质状况

2015年,我市继续开展三亚—保亭跨行政区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断面位于藤桥西河河段(赤田水库上游来水支流),分别为保亭县三道农场集贸市场 桥和三道镇合口桥。两个河段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Ⅱ类,均符合管理目标要求(地表水Ⅲ类)。各断面水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15年,三亚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良好。亚龙湾、合口港近岸、梅山镇近岸、坎秧湾近岸、蜈支洲岛、西岛水质为《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排名前列类海水,均符合管理目标要求(排名前列类海水);大东海、三亚湾、南山角、天涯海角、铁炉港度假旅游区水质为排名前列类海水,均优 于管理目标要求(排名前列类海水);崖州养殖区水质为第二类海水,符合管理目标要求(第二类海水);榆林港、三亚港水质为第二类海水,均优于管理目标要求(第 三类海水);三亚河三亚大桥、潮见桥感潮河段水质为劣四类海水,不符合管理目标要求(第三类海水),超标项目均为无机氮(劣四类海水)。

4.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状况

2015年,我市开展了市辖区内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天涯海角、蜈支洲岛、西岛、海棠湾等七个滨海旅游区水质监测工作,七个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均为 排名前列类海水,优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第二类海水水质要求,水质总体状况优良。

5.海水浴场水质状况

2015年6~9月,我市开展了对亚龙湾、大东海两个海水浴场的水质周报监测,共监测18期,水质均达到优级水平,游泳适宜度均为最适宜游泳。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综合年报,2015年全市废水排放量6306.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2.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6242.4万吨,集 中式治理设施污水排放量10.9万吨。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668.7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68.5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 量4396.5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898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7吨。

2015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中,废水排放量为45.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14.5吨,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与行动

1.大力开展三亚河综合整治工作

(1)大力整治三亚河沿河周边的畜禽养殖。全面清查了三亚河流域畜禽养殖排污情况,并联合吉阳区、天涯区依法拆除124家畜禽养殖户,拆除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

(2)积极开展三亚河周边建设项目排污及环保守法排查,对于发现的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先后排查了140余家企业单位,并对其中9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65万余元。

(3)加大水质监测力度。2015年8月至12月对三亚河流域水质进行每周一次的加密监测并编制监测周报。

(4)印发《三亚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各相关单位依法对直排偷排、非法采砂、垃圾倾倒和非法养殖等水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集中专项打击和整治。

2.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在线监控建设

(1)对辖区内列入国控、省控和市控的重点污染源,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确保巡查有记录、整改有时效、落实有措施、效果有保障。

(2)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自动监控系统、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新城水质净化厂自动监控系统、海南天然橡 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才橡胶加工分公司氨氮在线监测仪、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均于年内通过了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验 收。

3.强化水环境管理和保护,保障水环境质量

(1)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安排专门队伍负责对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查,加强对大隆水库、赤田水库、福万—水源池水库、半岭水库等重要 水源水质的动态监测和监控,并对宁远河、三亚河、大茅河、藤桥河等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动态掌握水资源水质状况。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安全防护工 作。

(2)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对新建项目,在环保验收时提出排污申报和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要求。2015年我市新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5家。

(3)开展半岭水库水质调查,并编写《半岭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调查监测报告》,为确定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监测断面提供依据。

4.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1)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实施督办制,2015年共受理投诉案件545件,处理率100%。

(2)认真执行环境行政许可执法监察查验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力度。全年立案查处44宗环境违法案件,共计处行政罚款280.4万元,切实加强了环境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城市噪声

(一)声环境质量状况

1.交通噪声

三亚市交通干线噪声监测总长度为35.65公里,共设26个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点位。2015年,全市昼间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1.6dB(A),超 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1.6dB(A),测值比上年度上升了0.4dB(A)。各交通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测值范围 为63.8~74.7dB(A)。其中,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在65~70dB间的干线长度为4.74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13.3%;70dB以上 的干线长度30.91公里,占监测路段总长度86.7%。超标路段(>70dB)长度比上年度增加了9.93公里。昼间城市交通噪声污染较去年有所加大。

2.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三亚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02个监测点位,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比上年度上升0.6dB(A)。

3.功能区环境噪声

2015年三亚市开展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共设9个监测点位。三亚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97.2%,夜间达标率为72.2%。其中,1类功能 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4.9~53.1dB(A),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37~44.5dB(A),达标率为100%;2类功 能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0.9~60.9dB(A),达标率为95%,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2~52.5dB(A),达标率为75%;4类功能 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7.8~64.9dB(A),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2.6~59.2dB(A),达标率为37.5%。

(二)噪声防治措施与行动

1.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娱乐场所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项目审批,从娱乐场所选址上设定限制区域,从源头上杜绝娱乐营业场所噪声污染问题。严格按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噪声投诉件。

2.严格夜间连续施工许可审批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对未执行环评制度、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 准夜间连续施工作业。2015年共发放820个夜间连续施工许可。对夜间超时施工的建筑工地,责令其立即停工,拒不停工的,查扣施工器械和车辆。

3.加强对机动车辆交通噪声的管理

2015年我市重点在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和校园周边实行机动车辆禁鸣,其它区域合理划定机动车禁鸣路段和区域,设置禁鸣标志,加大鸣笛行为执法监管,减少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

四、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1.工业固体废物

2015年,三亚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总量为8.3万吨(相比2014年,主要新增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业固体废物8.08万吨),综合利用及处置量为8.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为100%。

2.城市生活垃圾

2015年,城市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2.22万吨,其中9.33万吨生活垃圾由三亚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均能做到日产日清,渗滤液经物 化、生化和膜处理后达标排放;32.89万吨生活垃圾由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用来焚烧发电。城市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为42.22万吨,无害化 处理率为100%。

3.危险废物

(1)医疗废物

2015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39.9吨,医疗废物送往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实际处置量为839.9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100%。

(2)工业危险废物

工业危险废物主要为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产生的焚烧处置残渣(飞灰),产生量为8087.3吨,全部经固化处理后运至三亚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置。

(二)固废处置措施与行动

1.强化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1)加快推进三亚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建设。三亚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一期)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18日正式竣工投产,实现了我市餐厨垃圾的科学化处理 。

(2)加强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工作。育才、天涯、林旺、梅山、吉阳、创意产业园、海坡、林旺教师村等8座垃圾转运站已于年内建成投运。

2.强化固体废物管理,积极开展危险废物整治工作

(1)配合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对我市201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加强对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崖城作业基地、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2)组织各区环境保护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工作,对我市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3家,汽车维修店(厂)28家、医疗机构17家、其他单位14家。

(3)开展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件的调查工作。12月31日查处了1宗非法收集废矿物油案件,查扣废矿物油32.24吨。

(4)积极推进三亚市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搬迁工作。

五、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状况

2015年,我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努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优良。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高级自然 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区面积92.939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37.25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5.68平方 公里。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与行动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

(1)起草《三亚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科学规划海岸带开发,确保海岸带生态质量不再下降。该《条例》将作为市人大立法讨论审核的基础材料。

(2)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3)开展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初稿。

2.加大生态省建设投入

我市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2015年共安排76051万元用于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用于三亚湾新城水质净化 厂配套管网工程、三亚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整治工程、三亚市白鹭公园生态恢复和景观提升工程和河道疏浚清淤工程、污水处理、水质建设、水土保持、水生态保 护、“绿化宝岛”工程、退果还林、红树林生态恢复工程、山体恢复工程等环境保护及美丽乡村建设。

3.加强生态文明创建,构建生态宜居环境

组织各区生态环境较好、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较强的村庄参加2015年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我市育才那艾村等5个村获评“2015年度海南 省小康环保示范村”称号。确定了三亚市2015年度文明生态村建设的26个村庄名单,并把建设任务安排各区,要求各区按照《海南省文明生态村建设标准》 (试行)和《海南省文明生态村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扎实做好2015年度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开展“结对共建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组织市政务中心、 市供电局、301医院等20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与中廖村9个村庄结对共建。

4.扩大森林生态补偿范围,促进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

修订完善了生态效益补偿管理相关办法,继续在育才抱安村、那会村、青法村及天涯区扎南村等四个村委会实施生态补偿,并将育才雅亮村纳入生态补偿区域。 2015年市财政预算1371万元用于生态补偿工作,补贴涉及农户1389户,补贴人口5444人,协议管护林地面积18.7万亩。2015年完成对补偿 区域协议管护林地上半年及下半年的两次检查验收,合计拨付补偿资金976.9万元,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的双赢目的,妥善解决生态保护与发展的矛 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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