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修改后,三亚成为全国排名前列个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
三亚立法获“全国排名前列”
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立法法》作出的重要修改。3月1日,新华社刊发的一篇题为《中国立法体制改革实践透视——写在立法法修改实施一年之际》的报道中提到,去年9月,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因此成为《立法法》修改后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以来,全国排名前列个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设区的市。记者昨日从市人大获悉,《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作为三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显示出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白鹭公园是三亚市中心城区实行开放性管理的城市公园之一,湿地面积大,地理位置突出,环境优雅,红树林资源丰富,不仅是白鹭这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也是市民游客休闲、健身和娱乐的主要场所。
近年来,随着三亚的高速发展,城市土地尤其是市中心土地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越来越多的开发商觊觎白鹭公园用地,意图进行房地产等商业开发。同时,随着每天游园人流量的大幅增加,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公园的管护难度增大,公园生态和园内设施遭受较大破坏,其环境承载力已经严重超负荷,人民群众意见纷纷,保护白鹭公园的要求和呼声很高,三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此十分关切,主动、务实进行立法,以解决白鹭公园上述问题。
“应当说,《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凝聚人心、集聚民智、汇聚民意的过程,它的最终出台,是三亚市委发挥党领导立法作用的直接体现,是人大主导、政府配合、政协献智、市民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相互间通力合作的必然成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9月25日,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批准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这标志着三亚市排名前列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也意味着新修改的《立法法》实施以后,被新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具有“东方夏威夷”美称的三亚顺利行使。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琦对三亚的地方立法(草案起草)工作高度重视,亲笔批示:“立法工作是治本的首要任务,请市政府指定专门领导,与市人大进行无缝对接,为共同做好人大首次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列入2015年立法计划后,市园林环卫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法规初稿并反复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市法制办在吸收和协调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多次专题会议逐条研究、讨论、修改。 2015年6月2日,经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形成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草案。
“法规从草案到征求意见稿,再到表决稿,八易其稿,既充分吸取了群众的智慧,也收获了多方社会力量的积极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焕中说。最终,在详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近3个月的“开门立法”和前后八易其稿,形成了草案二次审议稿。2015年8月20日,三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经2015年9月25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后,2015年9月28日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
许焕中表示,新华社报道三亚的“全国排名前列”向全国阐释了“三亚速度”,与前不久《人民日报》报道的“不解释、只解决”形成呼应。立法的快速和立法过程的科学、民主充分阐释了三亚求真、高效的作风,使三亚成为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
至此,三亚历史上的首部地方立法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