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日,我市命名表彰了15家市级“花园式单位”,7家市级“花园式小区”,截至目前,全市市级花园式单位数量已达122个,市级花园式小区35个,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据悉,2010年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工作自去年8月份开始,严格按照宣传发动、申报单位申报、初审和择优推荐、现场勘验、公示等考评程序进行,保证了评选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获得市级“花园式单位”称号的单位是:东港区西湖镇第二小学、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港大队涛雒中队、岚山区国家税务局、莒县沭河公园管理处、莒县浮来镇人民政府、莒县龙山镇人民政府、莒县文正制衣有限公司、五莲县消防队、山东五征集团、山东泰山民爆有限公司、钓鱼岛大酒店、日照市固废中心、日照港中学、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中煤能源山东有限公司;获得市级“花园式小区”的小区为:兴业世纪嘉园、岚山区安东卫街道辛庄子社区、盛元御景小区、海纳莒州家园、青青小镇小区、兴业春天花园 (论坛 新闻)、日照市医苑小区7个小区。
新闻来源:日照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