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中环广场彩旗飘扬,人头攒动,来自市规划局、市法制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向百姓宣传新实施的《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鹤城城乡规划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市领导范天成、曹书杰、黄力出席宣传活动。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自2014年6月6日起实施,该条例共六章、六十二条,分别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督察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在组织编制、审批和实施城乡规划方面的权力和责任,建立事权统一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城乡规划的全面实施。《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施行,对提高我市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协调城乡科学合理布局,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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