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山海关区“非遗民粹闹元宵”古城年俗灯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山海关区政府同意,秦 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制订本通告,决定自2017年2月10日起至2月12日,对辖区古城旅游区依法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山海关古城旅游区限行时间、区域及措施
1.限行时间
2月10日 14:00—23:00;
2月11日 08:00—23:00;
2月12日 08:00—12:00
2.限行区域和道路
古城旅游区(东大街、西大街、南大街、北大街及一关路);
3.限行原则
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畜力车驶入古城旅游区;
二、特殊通行需求
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古城内居民)凭身份证、行驶证可进入古城。
(注:10日、11日,晚6点---23点,古城居民车辆禁止在古城内驶。)
三、法律责任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2条、第79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为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处以100元罚款(不计分)。
2.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代码2008),处以3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