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兴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华府(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意见的通知。
秦皇岛市兴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阳光华府(一期)位于东港路西侧。包括3#楼、4#楼。
2016年11月29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民政局和海港区地震局、海港区园林局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联合审查。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民政局和海港区地震局、海港区园林局出具了审查合格的意见。市规划局出具了“3#楼、4#楼施工图与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致,合格”的意见。
市建设局已经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请你公司务必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报海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备案。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