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家关于“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总体要求,为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
二、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较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较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三、经利率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较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较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201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
2017年3月15日
解读:
此次青岛六区均为限购区域。即墨,胶州,平度,莱西不限购,新机场的修建以及山东大学落户即墨、地铁11号线的即将开通,使得胶州和即墨近年来楼市发展迅速,成交和房价均呈涨势,此次限购“规避”了这两个热点区域,即墨和胶州的楼市热度将再升一个台阶段。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在限购范围内;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于刚需购房者和首改购房者来说,首付比例的提高使得购房者的购房门槛提高,尤其是刚需购房者,以总价为200万的房子计算,原本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只需缴纳40万元,而现在则需要缴纳60万元的首付,无形当中增加了购房者的压力。
以购买总房款200万贷款20年的房屋为例:
首套房调整前,较低首付40万,贷款160万,利息91万,月均还款10471元(等额本息,下同);
调整后,较低首付60万,贷款140万,利息80万,月均还款9162。
二套房调整前,较低首付60万,贷款140万,利息89万,月均还款9544元;
调整后,较低首付80万,贷款120万,利息76万,月均还款8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