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14:00—16:00,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心王强副主任做客“在线问政”,就“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专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问政中,网友询问房屋安全管理包含范围、以及私自拆除承重墙是否属于房屋安全管理范围。王强副主任表示,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登记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装修、安全鉴定、危险治理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私自拆除承重墙属于这个管理范围。
有网友询问“房子居住了1年多发现房子有裂缝该怎么办?”王强副主任表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反映。
还有有网友询问“家中房屋裂缝,如何判断裂缝的危险性、是否影响房屋质量?如何检测,相关费用由何方承担”等问题。王强副主任则表示,遇到这种情况,房屋产权人应当委托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对房屋进行治理。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另外,许多网友就新房要装修是否需要办理安全登记以及需要的相关申报材料问题提出了询问。王强副主任介绍,办理装修安全登记需要向区(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下列材料:(1)《青岛市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装修房屋权属证明,申请人为使用人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3)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应包括洞口的加固设计方案),房屋装修涉及供暖、燃气、消防、电力、通讯等设施改动的,应当同时提交其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