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纪敏做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
近期有媒体报道“青岛将取消购房落户和积分落户”,众多网友也对此消息表示关心并进行咨询,对此,纪敏表示,青岛市户籍政策是由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制定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目前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然按现行政策正常办理积分落户,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购房落户方面,有网友咨询;“考录到市直事业单位人员,在青岛市北区买了房子之后是不是可以直接通过考录、调任渠道直接把户口落到房子上?”纪敏表示,根据我市户籍政策,经市级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录用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落户。此位网友这种情况可直接落在自己房产上。
有关积分落户有网友表示,自己本科毕业在青岛工作9年,咨询积分落户相关事宜。纪敏表示,全日制本科学历在青岛有接收单位,不用走积分落户渠道,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有关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分为在城区落户和在新区落户两个方面,申请在城区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学者及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
2.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3.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4.男50周岁、女 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而申请在新区落户,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新区有接收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1.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学历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
2.符合城区落户条件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 ;
3.符合城区落户条件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