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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南宁国土局土地新政解读

2017-05-30 10:44:40 来源: 南宁国土资源局

5月25日,南宁市住房局、市国土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土地市场,《通知》中提到,要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加快供地节奏;灵活确定出让土地竞价方式。对此,南宁市国土局专门针对土地政策进行了解读。

措施一:加大住宅用地供应

解读: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 80 号,以下简称80号文)明确,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根据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目标,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我市住宅用地属于“增加”类型。80号文同时要求各地应尽快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

为缓解住房供求矛盾,我局计划2017年市本级(不含武鸣区)住宅用地供应4400亩,该计划比2016年实际成交量3162亩增加1200亩左右。根据市场需求,还可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数量。同时,我局将在今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对外公布我市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统筹安排住宅建设所需用地。

措施二:灵活确定出让土地竞价方式

解读:80号文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去年以来,我市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溢价率上涨较为明显,成交地价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加大房价上涨压力。对此,我局在贯彻中央严控地价精神的同时,试点在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丰富完善土地竞价方式,严控房价,减轻房价上涨压力。目前,已公告的六宗住宅用地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房”的竞价方式。

措施三:严格土地“招拍挂”市场竞买人准入条件

解读:房地产调控是一项长期措施,今后将加强各部门之间联动,对被认定为存在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参加我市土地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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