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市、县(市、区)切实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应年满6周岁(截止8月31日)。
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 原则上采用地段划片
通过地段划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原则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方式。地段划片(单校划片)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服务片区、适龄儿童数量、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划分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并组织学校招生。
在个别人口密集、学校设置不够合理、入学需求和学校学位供给有较大差异的地方,可积极稳妥探索多校划片方式。多校划片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需求和学位供给情况,以2所以上学校服务片区的方式组织招生。对于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直接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限额的学校,要通过公开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按班额标准招满为止,其余生源就近安排到片区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公开、公平和就近入学
《通知》还要求,要按照公开、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确定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和招生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一定的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等于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关键要素,科学划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审慎论证,强化调整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要提前公告,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预留合理的预期时间。
小学入学年龄应年满6周岁
依法确定入学年龄。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切实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应年满6周岁 (截止8月31日)。办学资源不足、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示范性高中招生50%计划给地段生
要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民办初中按其招收地段生的人数分配指标),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小学、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5人
各学校要制定和落实好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人,对超规模招生形成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的学校和地方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