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租住廉租住房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答:申请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 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二)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合并计算低 于或等于人均7平方米;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本市须满 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到哪里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大大地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更加方便了符合条件的残疾朋友们的申请。
3、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廉租房需经哪几个阶段?
答:申请廉租住房需经过申请、核查、审核及登记、轮候配租四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持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1)已按要求填写的《城镇居 民廉租住房申请表》;
(2)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享受生活保障的低保证明及低保存折;
(3)有效的住房情况证明(有 私房的持《房屋所有权证》、租房的持《租赁合同》,有单位的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当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 明);
(4)户口簿及同户籍(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受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编辑:陈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