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房价成本就等于公布老婆的内衣尺码”,大炮N年前的这句豪语真是源远流长。
一些板块或者区域突然冒出的新盘着实吓购房者一跳:这里什么时候有这个项目?仔细翻查资料才知,不少都是早先捂地的结果。
房价成本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便是土地成本。从多年前开始,南京不少开发商“囤地不建”,借着楼市的红利期捞得了巨额利润。
近期,南京“土地”方面的热点事件还真是不少。国土部一个动作,要让这些囤地不开发的开发商“闻风丧胆”了!
河西两幅地“失联”?
竟是被政府收回了!
日前,有网友在网络问政上咨询,明基医院对面两幅地出让已3年为何还不开发?河西管委会官方发言人回复:这两块地已被国土收回,目前正在做土地挂牌相关前期工作,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即可重新挂牌出让。
时针倒退至2014年1月,河西中NO.2013G87商办地块被邓州天河拿下,楼面价3422元/平;与之相邻的NO.2013G88地块被恒信地产拿下,楼面价6071元/平。
3000多,6000多,这地价搁现在简直就是白捡的一样,为啥会被收回?开发商捂地坐等涨价的案例比比皆是,此番拿地之后尸位素餐,数年无动作究竟是什么情况?
原来……
在去年6月,河西管委会官方发言人回复到:“G87地块于2014年由天河置业竞得,但因企业投资人涉嫌违法,地块已被收回,做重新申领设计要点的相关准备工作。”
而G88地块的竞得人恒信则在拿地后和国土局打了官司。
据了解,恒信公司交纳出让金后发现该宗土地与国土局在出让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及条件不符,故多次找国土局协商,但未果,最后恒信诉之法庭。
在去年8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国土局返还竞买保证金7000万元,同时返还土地出让金款4200万并给付该4200万的利息。
估计,这两家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多幅未开发地块被收回
还有不少仍在晒地,未来命运?
早在2015年,由南京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等8个部门共同拟订的《关于闲置土地的清查处置意见》就已批准下发。
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1年以上未满2年的,将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于土地闲置认定满2年以上的,市县国土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就可注销其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同时由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撤销相关批准文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6年,南京国土局曾发文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开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土地交付之日起半年,地上建筑面积小于10万方的,合同约定开发周期不得超过2年;10万方以上地块,合同约定开发周期不得超过3年。
据一位业内介绍,以前江北很多地块都是按亩卖的,体量很大,现在没开发的都收回去了。据传江北一开发商除了与某大牌房企合作开发的二期项目外,其余储备地块因为没开发而已被政府收回。
今年7月,金地商置拿下尧化门G37商办地块,而这幅地前身就是被政府收回的德胜G67地块。
2013年,德胜竞得G67地块,但未与国土局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未缴纳剩余的50%出让金。自2014年,该公司久拖不办,也迟不开工,随后有关部门对G67地块使用权进行了预查封,才有了今年7月的重新出让。
除了被政府重新收回的地块外,南京还有不少地块仍处于疑似闲置阶段。
譬如这些地块:
1、关注度爆表的新街口铁管巷地块,该地块最早拍卖时间可追溯到2004年,A地块以31455元/平的单价成为当时南京地王,后因开发无支付出让金被回收,再度挂牌被上海泰龙地产拍得,但2010年宣布易主,被凤凰置业6.5亿收购,现在有了新的规划。
2、德胜汤山骨胶厂G18地块由德胜集团于2012年以30500万拍得,楼面价为3048元/平。总面积90954.1平,开工时间待定。
据透露,南京还有多幅地块闲置多年,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或因市场不成熟、开发企业主观原因等,不排除故意囤地再分割的可能。
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如属实,超过相应年限的,将依法收回。但具体操作过程中,情况较为复杂,不能轻易论之。这些地块未来命运如何?现在仍不好预测。
除了捂地的,还有开发了一期两期就失联的楼盘,后续的房源不轻易释出,或许是尝到了房价上涨的红利而不愿轻易卸货吧~
捂地不开发!
国土部:查你没商量
转机来了!捂地的克星来了!
据媒体报道, 随着中央部委启动的一项大检查,过往开发商常用的囤地策略又将受到一番冲击。
9月3日,国土资源部透露近期将在房地产热点城市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大检查,以期推动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下半年将继续坚持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特别是对于热点城市的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以防范化解房地产泡沫,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土部用于检查的“利器”就是2008年新版土地出让合同,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土地出让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
根据该通知,在签订新版出让合同时,各方需要明确填写土地上建设项目的开发投 资总额、建筑容积率较高限制与较低限制、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
受让人(指土地购买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地方政府此前已经有所行动,当然最终效果怎么样还得再跟进看看。
今年6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全力推进“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尽早开工入市,并在通知后附上未开工项目名单。
南京周边的句容,挂地时也规定开工和竣工时间。
网传湖北省国资委一份文件显示除了暂停房地产新增投资外,“省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要加快建设进度、销售进度,确保资金尽快回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