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9月5日起,将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另外,人行武汉分行8月31日向银行机构发通知,9月1日起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武汉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房贷,较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到40%;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较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家庭,再次申请房贷,继续暂停发放贷款。此次调整区域为武汉市中心城区。
来源: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