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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生病没钱别愁 新政为你解忧

2016-12-30 09:16:50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作者:陈文秀

南昌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 门诊慢病补偿比例提高到50% 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全额救助

12月29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已经南昌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南昌财政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同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

1 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

据悉,南昌财政将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所需资金,由县(区)级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慢病保障水平,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到65%,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

2 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定额救治,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城乡居民医保分别按75%和70%补偿。

3 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

同时,南昌将建立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以市或以县(区)为单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资金由县(区)级政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安排。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特困人员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低收入贫困家庭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在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免相关费用,优化医疗服务。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按总床位的5%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4 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医疗费用。

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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