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2月20日至12月31日,该中心将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与此同时,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1年12月27日到2012年1月6日期间也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根据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操作规程的要求,管理中心从2011年12月20日到31日,公积金贷款暂停受理和发放(已启用公积金贷款新系统的银行除外)。2012年1月1日起,重新启动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和发放。
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6日,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内部清算,届时也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相关工作于2012年1月9日起正常开展。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