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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停车收费全面看涨 公用单位停车场也将提高

2011-08-03 14:24:47 来源: 信息日报

  从8月1日起,南昌市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新收费标准正式实施,变以往按次收费计费方式为按时间收费,对于车主来说意味着停车费涨了。2日,记者从相关权威部门获悉,今后公益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也将提高,涨幅普遍在1倍以上,同时包月停放标准增幅也达到50%左右。此外,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虽自行定价,但在8月15日之前须重新向物价部门备案收费标准,如届时未备案,将参照公用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采访中,部分经营性停车场也向记者表达了提价的想法,但暂无动作将视市场情况而定。

  江西省展览馆停车场车位已满记者王爱萍摄

  占道临时停车

  上班族月停车费增加200多元

  红谷滩停车暂不收费

  2日,记者来到南昌市临时占道停车管理中心了解情况。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南昌市(不含四县、红谷滩区)共有停车位9300多个,主要集中在南昌市的各主干道上。这些设有停车泊位的区域在收取临时占道停车费用时都是按照新标准来执行。

  另据红谷滩新区城管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红谷滩新区临时占道停车大都是免费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有利于红谷滩新区的发展,只在一些车辆相对集中的地段会收费,如秋水广场附近。但是该工作人员透露,未来红谷滩新区仍会进一步规范临时停车的收费,慢慢会按照收费新规执行。

  上班族月停车费增200多元

  而市民黄先生则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工作所在的区域属于1类区域,一天工作八小时,再加上中午休息的两个小时,他一天需要停车10小时,按照以前的收费标准来算,共需要交15元费用,而实施新规后,他需要交纳的费用变成了23元,这样一天就需要多交8元费用,一个月就需要多支出240元的费用。

  黄先生对此提出质疑:“我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费用一分不少交,而现在停车难问题主要是城市规划和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市区里泊位少车多,不能把停车难的问题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黄先生表示,新规确实能对停车难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主要解决方法还是要设立更多的泊位、对城市进行更科学的规划。

  公用单位停车场

  一类区域停车费将成倍涨新标准半小时收费2元,之后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

  公用单位停车场停车多

  与路面临时停车位相比,很多车主会就近选择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停车,因为这里的收费标准往往比路面临时停车位要便宜许多。

  2日,记者在南京路某医院停车场了解到,这里停车收费目前的标准是2小时以内2元,每增加1小时加2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院内都是停得满满当当,院方为了控制,还特意交代必须问清是否是来看病,但实际情况周边很多单位的上班族也假借看病为由来停车,一停就是一天。

  公用单位停车场停车费将上涨

  不过,记者从南昌市物价部门获悉,包括事业单位及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等公益事业单位,以及电力、供气、供水、交通、银行保险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将实行新的收费标准。与以往不同的是,新标准中,一类区域以半小时为收费周期,每增加半小时加1~2元。以小车为例,半小时为2元,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与旧的标准相比,新标准2小时收费5元,8小时收费17元,24小时49元。直观对比可以发现,前后标准按时计费周期不同,时间停得越长,新收费标准较旧的涨幅就越大。

  此外记者还发现,新标准中同样也是实行按区域指定不同收费标准,区域的划分与道路临时停车位一样。其中二、三类区域收费以3小时为起始收费时间,3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场

  露天包月停车费200元小区临时停车每次收费5元,室内包月依然是150元

  小区停车临时收费涨1.5倍

  记者还了解到,南昌市也对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该标准为限价,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新标准中,以小车为例,临时停放1小时之内不收费,以后每4小时计一次收费,每次收费5元,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收取。而在旧的标准中,计费周期同样为4小时,但每次为2元。相比之下,临时停车同样上涨了1.5倍。

  露天包月停车费涨至200元

  “这个新标准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露天停放包月费用标准从80元一下子涨到了200元,一下真的很难接受。”家住红谷滩某小区的万先生对于新标准发出了感慨。他所在的小区收取的露天包月停车费正是旧标准的上限80元。

  记者了解到,新的标准关于包月停车收费标准中,小车的露天停车位标准提高到了200元,而室内包月停车费依然是旧标准的150元。此外,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包月停车费也相应提高。“新标准中,为何室内标准不变,而大幅提高露天标准,现在露天标准竟然比室内还要高,让人很无法理解。”

  南昌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此表示,该标准只是限价,如果住宅小区现行标准低于新标准的,若提出提高标准或按照新标准执行的,必须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将视为价格违纪行为。

  经营性质停车场

  价格自行调节但须重新备案

  部分停车场有提价想法

  记者发现新的标准中未对经营性质的停车场进行规定。南昌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自主投资的经营性质停车场,一直沿用市场调价的方式管理,价格由停车场自行定价。“价高价低我们不管,但必须到物价部门来备案,按一场一证办理《南昌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同时实际收费也必须按备案的标准收取,如果高于标准收费,市民可向物价部门举报。”该人士还透露,目前这类停车场以地下停车场为主,露天的也有个别。

  采访中,八一大道某地下停车场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其他性质的停车标准都在涨,他们也考虑涨价。“由于我们这里地处繁华地段,附近临时停车位也很少,我们并不担心客源的问题,不过我们还是要顾及车主的感受,适当提高是肯定的,但还要观望一段时间。”

  各类性质停车场本月15日前须办新手续

  采访中,南昌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类性质的停车场收费单位,其《收费许可证》8月15日将全部废止,并必须在此日期前来办理新的相关手续。

  另外,各类性质的停车场除了须办理《南昌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同时,还要申请办理《收费员证》,如实登记收费员的姓名、编号、收费岗位地址等相关内容。而《收费员证》不得冒名顶替、转借、转让、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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