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了解到,面对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的现状,省政协委员谢朗明建议:多渠道增加房源,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并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同时对廉租房实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
谢朗明建议,从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以及其他渠道来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增加廉租住房供应。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政府可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此外,政府应根据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应该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对于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廉租住房保险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