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青海省西宁市政府获悉,自2010年开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起,截至目前,西宁市已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100套。日前《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出台。办法规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在西宁市工作满一年以上(以劳动合同为准)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和在西宁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等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法还要求,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或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西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家庭在就业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