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终于来了!日前,市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加强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一出,便引起广大市民群众的热切关注。茂名晚报记者昨天从市交警部门的公众微信号上看到了该通告,根据通告内容,茂名市辖区内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车一律要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非标电动车则需办理茂名电动车临时标识牌。
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
为贯彻公安部“南宁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整治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查处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上道路行驶、冲红灯、飙车、不按规定乱穿插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就全市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有关规定发出了通告。
根据通告,市辖区内禁止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含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含电动车)以及符合《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要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对不符合登记目录的非标电动车(含非标电动自行车),统一办理茂名电动车临时标识牌,办理强制保险,驾驶人员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办理非标电动车(含非标电动自行车)标识牌工作。非标电动车和非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办理点,办理“茂名电动车临时标识牌”。也即目前街头上可见到的电动车,一律要上牌才能上路了!无临时标识牌的电动车和无牌无证、逾期未检审或超过使用期限的摩托车,不准上路行驶。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从现在开始至2020年9月30日止,暂停排量大于125ml的两轮摩托车注册登记、转入登记业务。
电动车临时牌今日开始办理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上牌?去哪里上牌?收费如何?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员。而交警部门也针对办理茂名市电动车临时标识有关规定发出了一份通知。
据了解,电动摩托车的管理和传统摩托车一样。因此,上牌和摩托车是一样的。非标电动车上临时标识牌,则从今天开始至2020年8月31日,可到车管所人民南便民服务站(即河东妇幼医院对面),以及茂名大道综合服务站(即荔晶新城西侧对面)进行办理。
办理电动车临时标牌需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2)电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等);(3)车辆出厂合格证;(4)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的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此外,还需将电动车交由车管所工作人员查验。
一个人只能办理一辆非标电动车临时登记。电动车临时标识号码按照顺序号领取,不得挑号和跳号领取号牌(已排除数字4)。电动车临时标识牌证费为35元/辆(不含照相、拓码费用)。但要记得,上临时标识牌,也必须买交强险。
值得注意的是,挂有茂名临时标识牌的电动车只限在茂名市辖区内使用,标识牌有效期一律至2020年9月30日止。
这个月警告教育 下个月开始从严查处
昨天下午,不少市民网友在网上看到通告后,便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讨论电动车上牌之事。有市民问,是不是通告发出后交警就开始查处路上的无牌电动车了呢?
据悉,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交警部门在9月30日前对无牌无证、无临时标识牌的电动车交通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敦促车主尽快办理登记手续。10月1日起,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无临时标识牌电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一个月的时间并不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果家中有电动车的,还是抓紧时间赶紧去上牌吧,以免大家在月底扎堆去办理。
此外,还要提醒大家的是,挂茂名临时标识牌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跟摩托车一样,在划有摩托车车道的,只准沿摩托车道慢速行驶;没有摩托车道的一律靠右侧车道慢速行驶。驾驶人要做到“戴头盔、限两人、有牌证、靠右行”。
名词解释: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4158—2009)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通告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其中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车称为合标电动车,不符合的称为非标电动车;符合《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称为合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的称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来源:茂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