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透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扎实组织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经各地、各部门清理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建筑业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共盘活流动资金113.94亿元,占全国的9.5%(全国近1200亿元)。各地累计退还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2.40亿元,占全国的0.48%(全国496.5亿元)。其中:应取消的保证金0.42亿元,占全国的0.15%(全国280.8亿元);逾期或超额收取的投标保、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等4类保证金共计1.98亿元,占全国的0.92%(全国215.7亿元)。通过清理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了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据悉,全省各地将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制度,主要措施包括,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一律取消其他保证金,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全面推行银行保函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建立商业性保证保险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相关制度,逐步弱化企业诚信对保证金的依赖,最终实现全部取消保证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