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政府发文,要促进兰州新区和兰州高新区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指标之一就是要确保区域内房屋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内,并且,刷新了兰州商品房去库存政策下限,对于在兰州新区和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论购房人家庭实际有几套住房,都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20%。
接下来,我们就看看本次出台的政策有哪些新招?
这条意见适用区域是兰州新区和高新区榆中园区,也就是定远镇。具体到实施方面,有四个大的方面:促消费+农民工购房+供给侧改革+住改租。
一、先来说说如何促进住房消费:
1.职工购房补贴:对与兰州新区及兰州高新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引进人才及就职员工,给予安家补贴或支持;
2.务工人员买房:借鉴外省市去库存实施过程中采取的做法,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支持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3.企业团购:鼓励企业进驻兰州新区和兰州高新区,支持企业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购买或租赁新建商品房;
4.放开公积金贷款限制: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在适用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论购房人家庭实际有几套住房,都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首付比例20%、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5.财政补贴:鼓励住房消费所需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目前,定远镇的补贴是住宅:500元/㎡,小编已经接到大名城置业顾问的电话,补贴政策已经落实啦。
二、支持农民(或农民工)购房
1.房贷放宽:做好支持农民在适用范围购房信贷工作,落实“农民安家贷”信贷政策,“农民安家贷”首付款比例较低可执行20%。对首付款达到30%以上的客户,房贷利息较低可按基准利率基础下浮15%执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媒体机构积极联合,组织进城农民和农民工采取团购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降低购房成本,减轻农民购房负担;
2.户籍红利:非城镇户籍人口在适用范围内购房的,鼓励选择落户为城镇户籍;可自主选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子女入学一律享受城镇居民子女入学待遇;
3.公积金政策保障:鼓励农民(或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或农民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自住住房。用工单位要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三、推动房地产供给侧改革
房地产供给侧改革方面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措施,土地供给和企业发展。
土地供给方面:1.优先支持用于教育、新兴养老、文化、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2.允许调整新建房套型结构,对于已经规划审批,但尚未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前提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相应合理的结构调整;
企业发展:1.鼓励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运作,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对具备转让条件的开发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的方式进行合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区域、多元化和品牌化经营。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2.鼓励开发商租售并举:鼓励兰州新区和兰州高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商品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也可以转成租赁型的养老地产、旅游地产或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改造成为电商用房、都市“创客空间”等顺应市场需求的租赁住房。问题是,怎么租?政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细则,开发商在这里充当着怎样的角色,都没有定性。
自鼓励存量房转为租赁用房,这条措施自出台之后,兰州还未见哪家开发商对商品住宅项目实行租赁并举,说白了,鼓励租房市场就是鼓励大家多买房,就是让大家都当房东帮助国家消化库存。
小编从本次出台的政策中,只看到了一个实质性的,也是疯狂的举动,就是不管房主有几套房,只要是职工,有公积金,任凭你在新区和定远买几套房,都给你按照首付两成算,政府下了血本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