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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再升级,非户籍家庭买房首付不低于50%

2017-03-22 17:37:04 来源: 澎湃新闻

浙江省嘉兴市楼市调控再升级,非户籍家庭买房首付提高至五成。这也是三个月内嘉兴第二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
    3月21日,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官网发布《嘉兴市本级房地产调控新政》,自3月22日零时起,嘉兴市本级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升级,其中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商贷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贷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值得一提的是,嘉兴已于2016年12月执行限购,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而在此前的两年间,嘉兴市一直延续着非限购城市的定位,且对想在嘉兴买房的外地购房者来说,取消了购房贷款须交满一年社保证明的规定。2014年8月12日,嘉兴市政府曾出台“楼市十七条”,这一文件涵盖了对整个房地产链条的全方位支持,包括给开发商返还履约保证金、不管是首 次购房还是对改善性二套房给买房人加快放贷速度且给予贷款优惠。
随着嘉兴楼市调控政策的不断收紧,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商贷首付比例从之前的20%上调到了30%,购买二套房且首套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贷购买住房,首付比例从30%上调到了50%。
   而对于非嘉兴户籍的家庭买房限购一套,且首付比例直接提高至50%。
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嘉兴市本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上调首付比例,同时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政策有所升级,主要为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维护住房的居住属性,促进本地楼市健康平稳发展。
据《嘉兴日报》报道,截至目前,按照前12个月平均去化速度计算,嘉兴市本级住宅去化周期为14.6个月。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本级住宅供应量充足,广大购房者不必恐慌,建议理性购房。
按照嘉兴此次出台的新政,在3月21日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者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仍按原政策执行。
   以下为嘉兴市住房保障局官网关于《嘉兴市本级房地产调控新政》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以及嘉兴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经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自3月22日零时起,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调整嘉兴市本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及实施要求如下:
   一、对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借款人在3月21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3月21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也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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