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我国将试点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二级市场,力争到2018年底,在试点地区建立符合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求的土地二级市场,以盘活存量土地。
《方案》指出,选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量较大且不动产登记工作基础较好的大、中城市做为二级市场试点,涉及 30 个省(区、市)的 34 个市县(区),试点将在2018年底前完成。其中,28个试点地区开展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6个地区开展国有和集体土地二级市场试点。泸州市成为全省唯 一入选开展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