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
泸州搜狐焦点网 > 泸州新房 > 新闻中心

在泸州 这11种情况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

2016-12-11 22:33:06 来源: 泸州新闻网

近段时间,广大网友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问题、提出建议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排名前列时间给予了回复。

11种情况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网友咨询,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出来?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的;3、无房职工租住自住住房的;4、离休、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国出境定居的;7、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9、享受城镇最 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10、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11、职工调离本市,住房公积金无法转入新单位的。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可申请丧葬补助金

网友咨询,叙永县江门镇农村老人去世后有没有安葬费?

叙永县江门镇人民政府回复:安葬费获得条件为,参加了四川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年缴费人员(社区居民除外),在所属乡镇劳保所申请丧葬补助金时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