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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乃娟:以房养老必须要建构全面的 社区养老体系

2017-09-12 08:51:1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在中国人口最年轻的城市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也透露:“深圳将争取‘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深试点,目前前期准备和相关配套已经完成,并初步获得政策支持。”

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我国已探讨将近十余年,2014年6月23日,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从近年来以房养老试点遇冷就可以看出,这种养老方式是一种小众的养老方式,它基本适用于那些能完全处置自己房产的老人,这还仅是必要条件,并非充要条件,除了自己能处置房产,还需要克服房价波动的风险,有勇气进行房产“倒按揭”。“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虽然在很多发达国家早已盛行,拥有高价值房产的老人,“以房养老”每月所领取的养老金甚至远高于社会基本养老金的数额。但是,这本质上也是一种提前消费的文化,与我国传统的储蓄型文化相对。因此,舆论也指出老人要克服观念束缚。

除了观念方面的问题,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也影响较大。相比于二三线城市与中小城市,上述试点城市以及深圳,是最有可能实现以房养老的地方;但是,虽说这些城市房价抗跌能力较强,但是保险公司对房产的估值在抵押时是否折旧,折旧多少,折旧合不合理?也是个问题。另外,由于依然缺乏针对普罗大众的可靠的资产升值保值渠道,目前我国民众依然普遍看好的是房子的保值以及增值前景。

这些都限制着以房养老的进展,甚至还发生过一些不良案例。不过,也不必过度为此担忧,保险公司对此险种的推出应该是充分考虑到了自身的风险,其中以市场化主导,而非不顾实际的强推。保险公司的市场化导向,以及人们对自身利益的深切感受与判断,会有助于把握好以房养老的节奏。

真正关注的应该是养老保险体系的三个支柱的齐头并进。排名前列支柱是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采取现收现付模式;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国家提供一定税收优惠,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第三支柱为商业养老保险。“以房养老”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一个部分,而且并非是一个适合大规模推进的养老方式。

建构一个完整的养老机制,首先需要政府做好排名前列支柱,提供基本的养老,完善好属于政府责任范畴的较低限度的养老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划拨国有资产、提高退休年龄等领域的改革需要尽快推进。第二,在企业层面,需要提高企业年金的职工参与率,当然这首先需要解决好动力机制问题,即调动企业与个人的参与度,包括切实为企业减负,做好平台的统筹与运行,让员工能够感受到收益与便利。

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保险,是短板但也是最有前景的。理想的养老机制应该是政府养老责任与商业保险齐头并进、互为补充。基本具有共识的是,我国养老的重头戏在家庭和社区养老,这也将是商业保险开拓的主战场,且不论别的,仅以公立养老机构的床位数与需求来比,缺口都十分明显。在家门口的社区养老无疑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同时,在医改领域,我国还在推进分级诊疗体系以及家庭医生服务,试图以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来激活基层医疗资源,这从某种程度上正好契合了社区养老以及医养结合的需求,在社区,全科医生的进入使得老人们的日常养老与医疗需求得到了很好很方便的满足。

目前社区养老较大的挑战是场地与资金。场地方面,社区缺乏养老机构用房,因此也有学者建议,国家应出台法规,要求所有住宅项目开发,均应规划一定比例的“公共养老用房”;保险公司也应依托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基础资源建设。资金方面,对于深圳来说,计划以资金补贴鼓励社区养老以及医养结合的做法,值得鼓励,但这需要地方财政的支持,也并非每个地方现在都能做到,财力不能完全达到的地方,也可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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