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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戈:租购同权不是说着玩的

2017-08-18 08:43:33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一戈

城里的房子不是简单的房子,而是附加了很多公共属性。多年以前,我还是集体户口租房住的时候,孩子要上学,按理可以就近入学。但所在学区的学校,也要求交赞助费,原因就是,集体户口不算正式户口。

那时不管你是租住什么性质的住房,要迁户口还是挺难的。虽说当时房价低,但工资收入也低。靠薪水买房简直不敢奢望。于是就想,如果我这样没有家庭资助的穷小子一直买不起房,岂不是只能挂在集体户口簿的名下?

现在好了。8月17日,北京市发布新的租赁政策,租住公租房的集体户口,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仅是租房。此前的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说到这里,顺便提一句,据说有自媒体故意误导说,非京籍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以落户,这就有点low了,甚至不值得一驳。

如你所知,公租房是居住者不拥有产权的房子,共有产权住房是居住者不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子,而房子附加的公共属性里,教育权无疑是居民都关心的权利。如果赋予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居住者以教育权,那就真正实现了租购(售)同权。

根据4月初发布的《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未来5年,北京自住房将供地1020公顷、拟建25万套。而根据8月初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自住房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的办法接受申请。也就是说,共有产权住房代替了自住房。

其实,看到上述供应计划时,我个人较大的感触还是,30%的自住房和租赁住房房源面向非京籍人士。虽说此前的自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也曾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人士供应,但单独划出30%的房源来,还是让人切切实实感受到一阵温暖。

这无疑是北京市在住房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一大创新。

不止于此。今年5月,北京市提出,今后5年计划供地1300公顷,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并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明确提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如此大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对特大城市和热点大城市,北京起到了表率作用。

北京市这半年来的楼市系列动作,堪称了不起的创举。你可以作出多种解读。比如,北京市正在努力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但客观地说,与此同时,也面临如何留住优秀人才的问题。而划出特定房源供应非京籍人士,显然有助于化解人们的担忧。

但我更倾向于将此视为北京市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努力。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与很多城市一样,北京市也会提供保障性住房让拆迁户选择,不过这主要是针对本地居民。而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则是面向更广泛居民的保障,因而也更具代表性。

大都市房价过高,几乎是世界范围内的难题,何况像北京、上海这样拥有2000多万常住人口的特大都市。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商品房,这句话虽然残酷,却也是现实。对于这类城市的管理者来说,如何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极具智慧。

公共租赁住房与共有产权住房,构成了梯级的住房保障层次。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如今普遍接受了租房的观念。公租房价格适宜且稳定,是不错的选择。工作一段时间,随着收入的提高,有了一定积累,就可以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了。以后有条件的,再买其他商品房。

我个人一直呼吁,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是必须包括租赁住房在内的。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的租赁住房是以居民散租为主的市场。而成熟经济体的住房租赁,是鼓励发展机构租赁市场的。今年4月,住建部和国土部发文,提倡特大城市发展机构住房租赁,顺应了市场需求。不必说,发展包括机构租赁在内的住房租赁市场,对平抑房价确能起到一定作用。

在此基础上,我想再次呼吁,热点城市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和工业厂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已有少数城市提出了设想,但还没有成规模地推开。希望特大城市能继续试点探索。

制度体制的改革、探索与完善,乃是来源于实践。房地产长效机制,不会是空谈出来的。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北京市面向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与共有产权住房,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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