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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洛阳所有县(市)区将开展医养结合试点

2017-06-12 08:50:00 来源: 搜狐焦点网

近日,《洛阳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明确2017年年底,全市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到2018年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到2020年年底,我市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争取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规划“医养结合”发展蓝图

《意见》规划了我市未来几年“医养结合”发展蓝图。2017年年底,全市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导诊、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018年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具备为入住养老机构(含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能力,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结合模式更加成熟。

2020年年底,各县(市)区建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各乡(镇)、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设有老年医疗康复科室;所有养老机构具备为住养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家门口享受便捷医疗服务

《意见》指出,我市要完善社区居家医养服务,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相关部门将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微型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我市将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设置医疗康复室,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签约家庭医生等。

    

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意见》明确,我市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为住养老人提供急性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式合作,通过实施医疗机构定期上门或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为住养老人提供急性诊疗及康复护理指导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同时,我市将完善医疗机构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或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护服务等;支持资源闲置较多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或康复医院,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健康与养老服务。

为社会办医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我市将简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为社会办医提供一站式服务。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将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我市将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等服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我市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推进信息平台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连接,为居家或社区老年人,特别是为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提供紧急呼叫、康复护理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

我市将加快发展数字化医院,建设全市远程医疗和健康监护系统;支持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

(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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