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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阳光新城小区414套公租房全部完成配租

2016-12-21 16:54:58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搬新家住新房,新居里面过新年。昨日上午,位于老城区的阳光新城小区23号楼公共租赁住房举行选房仪式,414套公租房全部完成配租。

414套新房完成配租

阳光新城小区位于老城区经五路与魏紫路交叉口东北,其中的23号楼为公共租赁住房,1至2层为商业用房,3至18层为住宅,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41.77至59.93平方米,户型结构为一居室或二室一厅,其中二室一厅户型158套,一居室户型256套。

经过前期公开报名,共有656个家庭提交了配租申请,按照相关程序,最终确定申报的593个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参加了此次配租。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结合报名人数、房源户型情况,按保障人口与房屋套型对应的原则,1人户只能选择一居室的户型,2人以上(含2人)户家庭可以选择两室一厅的户型,最终414套公租房昨日全部完成配租。

下周办理入住手续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室内已经过简装,天然气、暖气等设施设备齐全,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7元。选到房子的家庭可于本月26日至29日到老城房管分局保障科(老城区中鑫家园14号楼3单元402室)办理入住手续。选房人携带选房卡、本人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5000元现金(含房屋设施押金)。具体办理手续日期安排如下:

26日,15层至18层;27日,11层至14层;28日,7层至10层;29日,3层至6层。

需要提醒的是,对选房后放弃配租的,3年内将不予保障。

其他项目还有零星房源可供选择

我市公租房实行动态化管理,只租不售,当保障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按规定腾退住房,承租的保障房不允许转租、转借、空置。为了让保障家庭更加方便、快捷地申请到满意的公租房,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现有房源实行每周分配一次的常态化管理,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到户口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

目前,我市城市区另外还有19个已交付使用的公租房小区,部分小区有零星房源可供选择。符合条件的市民也可申请,或拨打市房管局电话63271963咨询。

●瀍河区:东明小区、弘伊佳苑、白马城邦、地久艳阳天

●老城区:阳光新城亲水湾、碧水湾,富阳佳苑

●西工区:鹏翔小区、国花宝居

●涧西区:江南绿苑、新泽苑

●高新区:绿洲花园

(信息来源于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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