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焦点柳州站)昨日(10月23日),柳州市住建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柳州市2017年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柳建技字〔2017〕14号)文件表示,为加强柳州市勘察设计行业工作质量监管,督促勘察设计行业企业认真履职,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州市2017年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
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1. 2017年1月1日以来,柳州市内(不含新区、柳江区)经施工图审查备案的项目。包括住宅工程(含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二)检查内容
1. 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
2. 工程勘察工作质量情况,勘察报告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情况。
3.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设计情况。
5.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情况。
6. 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7. 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设计防治措施及设计交底情况。
8. 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情况。
9. 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情况。
10. 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情况。
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检自查和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1.自检自查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2.检查时间和反馈会时间:10月底11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三)地点
柳州市八一路77号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检查会场:三楼东、五楼东会议室。
检查反馈会场:八楼西会议室。
工作要求
(一)自检自查要求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成立检查小组,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2017年10月27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柳州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管理科(市住建委四楼西)。
(二)受检项目各方相关工作要求
被抽检项目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安排技术人员携带检查材料按时到场接受检查。具体如下:
1. 勘察单位
(1)全套工程勘察资料,包括外业钻探记录等勘察原始记录、室内实验资料、勘察报告、修改或补充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签字、盖章完整。
(2)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2.设计单位
(1)全套施工图,包括地下室设计、变更设计、二次设计内容(如钢结构、幕墙等)。签字、盖章完整。
(2)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等相关计算资料。签字、盖章齐全。
(3)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到场。
3. 施工图审查机构
(1)本机构审查人员清单。
(2)受检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关审查台账、审查意见书、意见反馈书、审查合格书、节能备案表等。签字、盖章应齐全。
(3)到场人员应能解答专家质询。
(三)检查反馈会参加人员要求
1. 我市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
2. 受检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受检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
据悉,柳州市住建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做为本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履职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