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11日发布公告,公开挂牌出让龙华A811-0323宗地。
公告称,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出让年期内须全年期(70年)自持,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并优先为在深圳市龙华区工作居民提供居住配套服务,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且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出让宗地应按规定配建人才住房27060平方米。
以下为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