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
柳州搜狐焦点网 > 柳州新房 > 新闻中心

中辰阳光郡规划调整:住宅面积减少 多栋楼高调整

2017-08-22 07:14:02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搜狐焦点柳州站)昨日(8月21日),柳州市规划局发布《“中辰阳光郡”项目规划总平图调整通告》表示,广西康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西江路与静兰路交界口的“中辰阳光郡”住宅小区规划总平图曾于2016年3月21日经我局(注:指柳州市规划局。下同)批准。现广西康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开发建设和具体建筑设计情况向我局提出申请在规划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配套标准均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中辰阳光郡”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调整。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1)总建筑面积由216018.51㎡调整为215463.87㎡减少554.64㎡(减少部分为地下室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减少38.89㎡;配套公建面积增加38.89㎡;计容面积不变。(2)调整1号、2号、3号、5号、6号、7号、13号、15号、16号楼、场地西南角形象塔以及8号、9号、10号商业裙楼建筑外轮廓。1号楼由27层调整为26层,建筑高度由84.00m调整为80.90m,7号楼由31层调整为29层,建筑高度由96.0m调整为90.0m。2号、3号住宅建筑高度由99.00m调整为99.10m;12号商业建筑高度由17.15m调整为16.0m;13号、15号、16号商业建筑高度由17.15m调整为14.70 m。(3)调整地下室轮廓,12号楼处的地下室轮廓线往北面移动2.8m,地下室面积减少82.6㎡。(4)因1号至7号住宅楼与15号至18号商业楼之间和3号住宅楼与5号住宅楼之间有污水主管经过,经施工图设计后,最小埋深需满足0.8m,且排水沟顶板有住宅的排污管穿过,故调整地块北面室外及建筑室内正负零标高。1号、2号、3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5.10m调整为85.00m;5号、6号、7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90m调整为85.00m;13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60m调整为85.00m;12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60m调整为84.80m;13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60m调整为85.00m;15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50m调整为85.30m;16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40m调整为85.20m;17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20m调整为85.10m;18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10m调整为85.30m;19号楼室内正负零标高由84.00m调整为84.30m,室外竖向标高也相应改动。(5)西北面、东南面机动车地下室车库出入口位置及长度、非机动车地下室车库出入口位置、垃圾转运站建筑外轮廓及垃圾转运站周边围墙位置进行微调。

修改后的规划总平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柳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广西康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调整的“中辰阳光郡”总平规划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送至柳州市规划局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2817040、0772-2808110)。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17年9月21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中辰阳光郡”项目所在地

市规划局大门两侧公示栏

市规划局公示网站:http://www.lzup.cn。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20日。

听证时间:2017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柳州市规划局一楼西会议室(中山东路24号)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