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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一年 已办理20余万件

2017-06-23 09:11:35 来源: 昆明信息港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昆明市于2016年6月30日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全域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实现了停旧发新既定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目前,昆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启动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06000余件。其中主城区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85000余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67827本。

积极推进数据整合

今年4月10日,昆明市所有县(市)区均已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系统接入和数据汇交上报的工作部署,正式接入省级、高级信息平台,开始实时汇交上报数据,提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接入和数据汇交目标任务。强化信息安全责任意识,在电子档案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系统运维及应用方面都严格防范,确保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和登记信息安全。

虽然全市数据整合资金缺口较大,但为力争完成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完成80%数据整合”的目标任务,昆明市已开展了数据整合前期准备工作,现已经研究制订了实施方案,拟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按照“先内后外”“先地后房”“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和较新的影像数据为工作底图,以土地登记数据为基准,清理、复核、整合、入库大宗地登记和测绘数据,将楼幢空间数据与大宗地数据叠加,再将大型楼盘、集中热点区域的房产分层分户信息与宗地数据和楼幢数据关联,最终形成“图、属、档”完整、统一、准确、有内部关联的不动产数据,为不动产登记系统运行提供数据支撑,切实提高登记效率和保障的登记安全。

加大部门沟通衔接

充分发挥不动产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街,助力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部门间的协同共享机制。为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实施,确保登记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中间数据库等形式,将住建部门交易信息和登记信息进行实时推送,确保不动产交易和登记连续、安全、便捷;及时与林业部门对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林权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林权登记办理模式、档案资料移交互用、信息共享、林权纠纷调处等内容。以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为平台,正在探索登记机构与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接口搭建。

着力提高办事效率

为提升昆明市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效率,市国土局按照“优先满足群众登记需求”的原则,通过学习借鉴省外先进做法和经验,提出了优化登记系统、调整流程、精简办理环节等工作措施。

优化登记系统。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新增并开发了新的登记辅助系统,完善了部分登记业务的系统功能,提高了系统运行效率和办理速度。

制定不动产登记提速工作方案。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满足群众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效率,结合昆明实际,经昆明市国土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2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的工作方案》。

《方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权利人原依法取得的产权证书仍然有效。原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除小产权房外,原则上可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方案》的制定和出台,一定程度缓解了各方面的舆论和投诉压力。重新划分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范围。昆明市主城区域实行“1+5”办理模式,即由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主城五个分中心受理办理主城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市中心负责受理企业或单位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分中心各自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个人已购住房、林权等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

为妥善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不动产产权登记工作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主城五区政府、三个高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按照“管办分离、群众无过错”原则,通过“一事一议”,以项目(个案)会办带动共性问题的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分3批次研究了主城区28个具体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为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普遍矛盾,也恳请上级部门参照省外做法,针对共性问题出台相关指导性的政策意见。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通过招录、选调和聘用等方式配置人员。根据市、县两级编办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的有关文件规定,市级和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划转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均已到位,绝大部分空编人员已招录或选调到岗到位。另外因主城区业务量大,经报请市、区两级政府同意,现已招聘100余名临聘人员支撑主城区日常登记发证工作;专题请示市政府给予增加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及临聘人员,目前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自昆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来,先后8次组织不动产登记相关人员、测绘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为实现“提速增效”的任务目标奠定坚实而有力的基础。

为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市国土局及时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会,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坚决抵制不作为、乱作为,严格遵守办理时限承诺,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结相关登记工作。

全面压缩办理时限

经过努力,目前各种登记类型的办理时限均不同程度进行了压缩:抵押登记一般情况,自受理之日7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注销登记自受理5个工作日办结;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自受理10-30个工作日办结(其中:有不动产证的10个工作日办结;没有不动产证的30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登记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办结(含落宗5个工作日);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自受理7个工作日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自受理10个工作日办结(含现场踏勘时间);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即时办结。

及时公开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和要件资料清单。为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将《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主要业务的办事指南》(暂行)在国土资源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细化和明确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办理流程、要件资料清单、咨询电话等。切实做好群众和企业登记业务政策咨询,提升不动产登记的服务和质量。

推动改革持续深化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包含了土地、房屋、林权等多项权利登记。为加快我市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市国土局两次组织涉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人员赴济南、青岛、无锡、合肥等部分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进行了学习考察,针对机构设置、窗口建设、人员落实、政策施行等各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市法制办。通过学习考察,全面了解了济南、合肥等地推进不动产登记的做法和经验,转变和拓宽了我市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思路,为下一步开展我市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登记办法奠定了基础。

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市国土局积极主动与省国土厅进行汇报和对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目前省级层面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市国土局也正在按照国土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实施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通过工作实践和调研为制定统一登记办法奠定基础。同时,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制定已列入了昆明市十二五(2015-2020)的立法规划,目前已初步完成《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的编制。

昆明市严格按照2017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已将石林县确定为昆明市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登记发证试点县,石林县正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年底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宜良县选定匡远街道办事处黑羊社区为作为试点开展登记工作,其他县(市)区正在按照要求研究梳理,尽快启动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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