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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占领”住宅区 昆明一小区深夜起火急煞人

2017-04-12 09:30:43 来源: 昆明信息港

起火房屋

心惊

夜里突然起火不知火源在哪

8日夜里12点,刚进小区大门的市民周先生听到院子里吵吵嚷嚷的,他便赶紧上前打探发生了什么事。可没走几步,就发现自家的单元楼不断地飘出滚滚浓烟,空气中还有一股焦煳味。

“大火很快被消防队扑灭,但居民现在还心有余悸,小区 住改商 埋下的安全隐患更是令人担忧。”周先生说,起火时物管跑到3楼去敲门,但这里是家公司晚上没人,把门撬开却发现没火源,最后才知是隔壁单元2楼的一家公司着了火。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住的单元楼,从2楼到5楼全是公司,自己住在7楼,隔壁的邻居也是“公司”,每天上下楼,全是不认识的面孔,本来就够不安心,这次着了火更是担心以后的安全问题了。

物管

公司开进小区物管很难管理

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公司直接把大大的招牌挂在了单元楼的外墙上,有商贸公司、瑜伽教室、补习班等。一家商贸公司员工称,因为住宅小区各项费用相较便宜,便将商业办公地点扎身于居民楼里,而有人本来就是用自己的房子改成公司的。

小区物管负责人马建国告诉记者,物管公司2004年进驻时就有人在小区开公司了,到目前小区的住家与公司的比例各占一半。“很多业主将房子出售或者出租出去,并不会告知我们。而且,有的人公司注册地址并不在小区,他们有合法工商执照,作为物管公司,除了劝阻其不要扰民, 无法对其采取措施。”

马建国坦言,他曾经要求这些公司的员工都佩戴卡牌上班,反而遭到了别人的质疑与不理解,现在小区里公司的增加,无疑给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律师

擅改住宅用途危害大

云南云都律师事务所杨文静律师表示,很多小区错把商业经营区域变成了商住小区,又错把住户小区变成了商住区域,这是不正确的。

根据物权开发的性质,商业区域指的是商业的经营场所,住户小区指的是专门给广大业主住宅的地方并不得用作经营场所,而商住小区可以商住混用,这是这些小区开发时就作了定性的。

不同用途的小区,在设计和开发时,就采取了不同的配套设备和相关安全的措施。一旦发生问题,由于配套设施的不同,其安全防护显然跟不上,导致大家受灾。但是,不管用途是否改变,单位和个人都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消防防护措施,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云报全媒体记者 张晓橙 文 王宇衡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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