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份,李先生经朋友介绍,从谢某处购买了呈贡滇池星城小区一套二手房。半年前,他请来装饰公司对房屋设计,准备装修。“装饰公司的定金都付了,装饰主材也预定了……”就在准备好一切,装饰公司准备进场时,小区物管却不让施工,原因是房子物管费还没扯清。
昨日,该小区物管公司接受采访时表示,原房东拖欠物管费5000多元,需要李先生交清后,才能装修。而李先生说:原房东自称已交清了物管费,即便拖欠物管费,也不应该由他付,物管公司应该找原房东。
晚报记者昨天就此事联系上原房主谢某时,谢某称:物管费已经付清了,卖房时到物管公司变更相关手续,如果没有付物管费,物管公司是不会同意的。谢某说,为了这事,他先后10多次配合李先生到物管公司说明情况。对于谢某的说法,物业公司经理杨先生说:如果谢某称交清了物管费,他应该出示交费单据。
李先生觉得,他作为房主,自己又没拖欠物管费,物管公司却不让他装修,其行为侵犯了他的权益。“买房时,已经到物管公司进行了备案。当时物管公司并没说谢某拖欠物管费啊!”李先生气愤地表示,现在的损失每天都在扩大,接下来,他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春城晚报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