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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惊魂何时休?昆明一小区住户联名要求修电梯

2016-01-20 09:28:52 来源: 云南网

金色梧桐小区电梯故障,90多户只能共同用一部电梯,上班高峰期挤得很。

最近,生活在昆明市西园北路金色梧桐小区的住户hold不住了,因为小区里的电梯出故障,随时让他们经历“电梯惊魂”,有的甚至拿坐“过山车”来比喻,苦不堪言。物管无奈,眼看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的维保协议就要到期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电梯故障问题,到今年3月2日不能通过年度检审,电梯就真正面临封停。因此,住户们签名委托物管,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督促开发商拿出维修资金来改造“生病”电梯。

现场走访

物管负责人因电梯被免职

位于西园北路的金色梧桐小区,于2007年1月交付使用,6个单元共有240余户住户。同时,住户也开始享受着安装在每个单元的共8部电梯带来的便利。6个单元中,有5个单元只有7层楼,另一个单元为26层楼。

“什么都好,就是电梯不好!”这个月初,因迟迟没有解决好小区电梯问题,昆明市天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色梧桐管理处的李主任被公司免了职,“因电梯的原因,公司说我工作不力,被就地免职,现在我已不是主任了。”

1月18日上午,记者在小区看到,凡是住户一遇到李先生就问他:“李主任,我们字都签了,那个电梯的事咋说?”“哎,我不是主任了。住建部门多次催促开发商拿出维修资金来维修,但到现在他们也迟迟不予拨付,所以还拖着。”

住户讲述

坐电梯如坐“过山车”

家住17层的郭先生已年过六旬,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郭先生坐上电梯后,就听见“砰砰砰”3声巨响,感觉电梯在下坠,接着突然停住,门打开了,眼前是一堵红砖墙。怎么办?用电梯的警铃不起作用,用手机打110没有信号。没过一会儿,电梯下行在2楼停住,门一打开,他就跑出去将事情反映给了物管。

郭先生说:“去年春节后,我儿子也遇到同样的事情。加之小区的电梯一直故障频发,我还拨打了市长热线。从那次‘电梯惊魂’后,我就尽可能地减少了下楼次数。”

住户李大妈也告诉晚报记者:“一次我出电梯门时,电梯门突然关闭,把我的肩膀给夹了一下,非常疼。另外一次,是住在楼上的亲家遇到的,亲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电梯从15楼急速下降,把我那老亲家吓得够呛。”

物管无奈

隔三差五都有电梯出问题

1月18日上午,记者跟随物管人员来到管理处隔壁的一个单元,随着电梯开门后进入其中。轿厢门关闭,传来卷扬机的声音和“嗒嗒嗒”的声响。到了7楼,电梯停下的瞬间,又传来“嗒嗒嗒”声响。出了电梯,物管说:“这个‘嗒嗒嗒’的声音,让人感到极没有安全感。小区的电梯隔三差五就出问题,一周不坏一次,那就很难得了。故障频发,间隔时间越来越短,危险离住户越来越近。”

李先生介绍,金色梧桐小区自交房以来,电梯就经常出现故障,特别是2014年1月以后,电梯经常发生困人、停运等情况,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种:门关不上;突然关门;轿厢上下剧烈摇晃;出现异响;乱停;困人。因电梯频现故障,所以电梯维保公司人员来小区的次数非常多,导致每年的维修费用也很高。

难题困扰

打过市长热线也没解决电梯问题

电梯问题不解决,始终是困扰物管和住户的一个大问题。

据物管介绍,住户打了市长热线后,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要求电梯维保公司按国家技监局的相关文件,对小区所使用的电梯逐一排查,同时排查的结果报备到相关部门并按期修复。物管接到维保公司的检查结果后,去到五华区住建局、小区开发商云南盛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汇报了情况,并启动了动用维修资金修复电梯的签字程序。但到1月18日下午,维修资金仍无着落。

记者了解到,到目前,小区已有180余户住户签名要求使用维修资金修复电梯。李先生也说,随着维保合同期限的日益临近,修复电梯事宜迫在眉睫。同时,春节将至,如果电梯问题解决不了,将影响到住户是否能过好这个春节。

各方声音

住户

开发商必须拿出维修资金来修复电梯,不能再拖延了。住在7楼,没电梯也可以上下楼梯,但26层楼房里,又以老年人居多,如果电梯出故障,这些老年人咋办!

云南盛世同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

我们肯定会支付的,要由住建部门审批和电梯修复完后,才给予拨付。

电梯维保公司

电梯出现故障主要是因设备年限过长导致老化,主板、继电器等部件是故障多发主因。记者电话联系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为修电梯,我们已垫支了几万元费用,我们的工人也要发工资啊!所以合同到期,如果没有具体费用支付,我们将不再签订维保合同。”

物管

我们先后多次到社区、街道办、住建局、开发商等单位和部门汇报和反映问题,而且在五华区住建局的协调下,要求开发商于1月15日前拨付此次电梯的维修资金。

五华区住建局人员

我们已于今年1月8日向开发商下发过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通知,也努力在想方设法把此事解决好。

新闻链接

公共维修资金如何申请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2.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5.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春城晚报 吕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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