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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小区房屋私自改建“蜗居”10余人 勒令整改

2015-07-30 09:24:14 来源: 云南网 作者:吴杰

7月28日,昆明市长热线办公室对6月25日昆明副市长王道兴接听群众来电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昆明公交车“排放黑烟” 确实存在超标排放

市民左先生反映:据观察,昆明的很多公交车行驶时都会排放出很多黑烟,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空气质量,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效,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排黑烟的问题。

办理结果:经过核实和专项环保检测,发现确有部分公交车排放超标,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超标车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运,维修复检合格后方能上路营运。目前此项排查和环保检测工作还在持续开展过程中。

针对公交车辆排放黑烟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发动热心市民举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不定期上路拍照取证,到车辆停放地排气污染监督性抽测等手段,持续降低由公交车辆排气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

房屋私自改建“蜗居”10余人 已下达整改通知

市民蒋女士反映:盘龙区白云路金尚俊园小区业主私自更改房屋结构,将房屋改为8间出租房,同时将厨房也改造成了卧室出租给十多个人居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这些租房人员噪音扰民严重。

办理结果:经盘龙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三个部门现场核实,来电人所投诉的房屋由业主委托给房屋中介公司出租后,中介公司再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居住,房屋面积大约130平米,被用轻型板材隔成8间,约10余人居住,厨房有一张床铺。该问题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曾接到过举报,多次到现场查勘并对比房屋结构图,该业主并未改变房屋原有墙体。6月25日再次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勘,经查业主未改变房屋原有墙体,仅将室内改造为多个房屋并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条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业主在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外立面结构的情况下装修房屋属正常情况。7月16日上午联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安监站、小坝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专门针对“将厨房也改造成了卧室出租给十多个人居住”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室厨房确有一张床铺,根据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八条“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的规定,现场工作人员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不得将厨房出租供人员居住。下一步盘龙区城管局、联盟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业主进行整改。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因来电人主要投诉主卧室噪音扰民,中介公司已将租住在主卧室的人员清走,现主卧一直空置无人居住。且中介公司为减少噪音,在主卧室内铺上地毯进行隔音。此外,按照实有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小坝派出所民警已现场对被投诉房屋出租房信息及租住的流动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警综平台,并对租住在该房间的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上下楼梯和在房间内时不要发出异响,以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同时,盘龙区住建局已要求物管公司加强对被投诉房屋承租人的管理,以口头和书面告知的方式,让承租人在休息时间特别是夜间11点后不做影响邻居的事。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道兴接听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6月25日王道兴副市长接听群众来电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反映人:李先生

反映内容:五华区江东华龙人家小区四号门外的红云路上,全天都有很多摊贩将车辆横向停放在道路上占道经营,此情况长期存在,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的通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五华区城管综执局红云中队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该地段进行了清理整治,共清理取缔流动占道游商12起,说服教育违规人员5名。由于该地段位于小区周边,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存在较大商机,部分商贩抓住城管人员力量薄弱和不足,利用面包车、手推车伺机占道谋取私利,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为此,五华区城管综执局红云中队将继续加强区域的力量投入,改进工作方法,有效维护周边市容市貌。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先生。

2.反映人:徐女士

反映内容:每天21:00至次日凌晨3:00,有很多小商贩在官渡区关兴路与金汁路交叉口占道卖烧烤,经营期间油烟和噪音十分扰民,此情况长期存在。

办理结果:经官渡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问题,关上街道办事处于6月26日至6月28日安排城管中队对关兴路与金汁路交叉口从晚8:00至次日凌晨2:00进行了连续3天的占道经营清理整治:6月26日,经关上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对利用机动车占道烧烤摊贩劝离无效后,采取了强制取缔,收缴该摊贩占道桌子及烧烤菜品,并劝导其离开;6月27日,关上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值守中发现该名摊贩再次进行占道烧烤行为,立即收缴其烧烤用的火炉。经过前两天值守后,至6月28日关上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夜间值守,暂未发现该路段有占道烧烤行为。下一步,关上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该路段夜间值守及巡查力度。

答复情况:已答复徐女士。

3.反映人:龙兴荣

反映内容:我是五华区西翥办事处新民村委会鲁子沟村退伍老兵,按照政策规定,60岁以上的退伍老兵每月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补贴,我已于2011年把申办材料交给村委会,却迟迟没有办理下来。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从2011年起退伍老兵享受的补贴名单中没有新民社区鲁子沟小组村民龙兴荣的名字。后到新民社区居委会核查,新民社区居委会当时属厂口办事处管辖,因2011年下半年前沙朗办事处和厂口办事处才合并为西翥管委会,相关退伍老兵材料上报送达的时段正好处在沙朗和厂口合并时期,就造成了部分或遗失。2013年社区居委会又重新选举,新民社区更换了一批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就造成退伍老兵材料更加不全甚至没有上交。接到龙兴荣反映后,已由西翥管委会社建办工作人员对接新民社区居委会,要求其核实核查从2011年来新民辖区内退伍老兵登记上报领取补贴情况,以及时将补贴发放到退伍老兵手中。

答复情况:已答复龙兴荣。

4、反映人: 邓女士

反映内容:在西山区金广路与鑫龙小区交叉口处,有人打开滇池俊苑小区的后门围墙,新开了一家“净源汽车美容中心”,“净源汽车美容中心” 存在占用公共道路经营的问题而且没有合法手续。

办理结果:经西山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针对占道经营的问题,福海执法中队已现场清理整治了此处的占道经营,收扣了该汽车美容中心的占道物品。下一步,福海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大巡查与监管力度。

针对没有合法手续的问题,西山区工商局福海分局执法人员对“净源汽车美容中心” 进行现场检查,该店现已关门未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西山区工商局福海分局正在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程序,依法调查处理中。

答复情况:已答复邓女士。

5.反映人:左先生

反映内容:据我观察,昆明的很多公交车行驶时都会排放出很多黑烟,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空气质量,我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效,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排黑烟的问题。

办理结果:经市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过核实和专项环保检测,发现确有部分公交车排放超标,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超标车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运,维修复检合格后方能上路营运。目前此项排查和环保检测工作还在持续开展过程中。

针对公交车辆排放黑烟情况,市环境保护局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发动热心市民举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不定期上路拍照取证,到车辆停放地排气污染监督性抽测等手段,持续降低由公交车辆排气污染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

答复情况:已答复左先生。

6.反映人:王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西山区滇池路经纬花苑小区的住户,小区1栋1单元楼下有一家餐馆在经营期间油烟噪音十分扰民,我曾向辖区环保部门反映过,但没有得到解决。

办理结果:经市环境保护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经核实,反映餐馆名为“昆明市西山区春华园菜馆”,该餐馆于2010年8月24日在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因项目厨房位于居民楼裙楼,餐饮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排至该裙楼2楼楼顶发生油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餐馆进行如下整改:立即对排烟管道进行合理布设,将排烟口移至离住户较远地方,解决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

答复情况:已答复王先生。

7、反映人:蔡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泰国人,我公司(昆明锦荣饲料有限公司)在五华区吉隆路8号(同心路社区),靠近三环路、轻机厂和普吉街道办,由于吉隆路和同心路上的排水系统没有做好,每到下雨时都会有很深的积水,积水经常倒灌入我公司,致使公司损失达上百万元。

办理结果:针对市民反映的五华区吉隆路和同心路上每到下雨都会有很深的积水问题,市政府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

经查,目前该区域为乡村道路,未配建市政公共排水设施,雨污水均依托道路边沟排放。由于沟渠淤塞,降雨时漫溢至吉隆路,并在锦荣公司段回灌,造成淹积。

为此,市政府已要求属地政府现阶段要加强现状道路边沟的维护,确保雨水排放;下一步要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同步配建市政排水系统,通过实施排水管网项目,统筹解决。

答复情况:已答复蔡先生。

8、反映人:蒋女士

反映内容:盘龙区白云路金尚俊园小区业主私自更改房屋结构,将房屋改为8间出租房,同时将厨房也改造成了卧室出租给十多个人居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这些租房人员噪音扰民严重。

办理结果:经盘龙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三个部门现场核实,来电人所投诉的房屋由业主委托给房屋中介公司出租后,中介公司再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居住,房屋面积大约130平米,被用轻型板材隔成8间,约10余人居住,厨房有一张床铺。该问题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曾接到过举报,多次到现场查勘并对比房屋结构图,该业主并未改变房屋原有墙体。6月25日再次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勘,经查业主未改变房屋原有墙体,仅将室内改造为多个房屋并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条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业主在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外立面结构的情况下装修房屋属正常情况。7月16日上午联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安监站、小坝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专门针对“将厨房也改造成了卧室出租给十多个人居住”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室厨房确有一张床铺,根据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八条“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的规定,现场工作人员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不得将厨房出租供人员居住。下一步盘龙区城管局、联盟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业主进行整改。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因来电人主要投诉主卧室噪音扰民,中介公司已将租住在主卧室的人员清走,现主卧一直空置无人居住。且中介公司为减少噪音,在主卧室内铺上地毯进行隔音。此外,按照实有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公安局盘龙公安分局小坝派出所民警已现场对被投诉房屋出租房信息及租住的流动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警综平台,并对租住在该房间的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上下楼梯和在房间内时不要发出异响,以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同时,盘龙区住建局已要求物管公司加强对被投诉房屋承租人的管理,以口头和书面告知的方式,让承租人在休息时间特别是夜间11点后不做影响邻居的事。

答复情况:已答复蒋女士

9.反映人:李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度假区华晨路华都花园小区B区的住户,小区33栋楼下的商铺有一家“崽儿火锅店”,商户将餐桌摆放在人行道上经营,油烟严重扰民,且商户将污水直接排放进雨水管。我们了解过,该区域的商铺规划和环评都是不能够开办餐馆的,该火锅店应该属于违法经营。

办理结果:经度假区管委会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6月29日上午,度假区环境保护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卫生局、海埂街道管理处到现场检查,经查,“崽儿火锅店”无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现场执法部门责令该店停业,同时告知店主,如继续开业将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6月29日下午,多部门联合再次到该火锅店进行检查,该火锅店已停业,并已粘贴铺面转让公告。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女士。

10.反映人:赖先生

反映内容:近期,西山区整条船房河河水都非常浑浊,并且散发出腥臭味,还发现有很多死鱼漂在河面上,我们怀疑是受到了污染,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尽快进行整治。

办理结果:经西山区政府、市滇池管理局、昆明滇投公司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近期是雨季主防汛期,船房河上游片区降雨量大,来水量多,雨水污水混流,河道水位高,漫过排名前列污水处理厂截污闸后进入到下游河道,导致船房河受到了污染。

针对市民反映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确保昆明主城区安全度汛的前提下,严格按照《2015年昆明主城区防汛排涝应急处置方案》要求,根据降雨情况及时启、闭船房河闸,减少未经处理的上游来水直接进入船房河;二是根据雨情及时开启兰花沟调蓄池,把降雨初期高浓度合流污水存储在调蓄池内,降低因降雨和上游来水带来的污染物进入船房河;三是加强昆明市排名前列水质净化厂的运行管理,雨季在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同时,增大处理量。每天供8万方以上尾水进入船房河,改善河道水质。

下一步,市政府还将进一步推进片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的步伐,限度削减入河污染物;对沿河老旧、低洼片区配套管网进行梳理,与规划衔接,将沿线排水系统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一并实施,提高污水收集率。

答复情况:已答复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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