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茂山规划小学用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 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双龙庄路1号、东至丽景苑14、16号楼,西至云曲山庄,南至现状道路,北至丽景苑12号楼,即现状济南市中齐鲁酒家宗地,其中包括:东双龙庄路1号(原郎茂山路34-2号)。
二、 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0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市中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