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冻 结 通 告
济更征冻字[2016]第3号
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济南市轨道交通R2线一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西起王府庄,沿刘长山路、拥军路、烟台路、张庄路、堤口路、北园大街、七里堡路、祝舜路、黄台南路、飞跃大道向东,止于彭家庄站。具体房屋征收范围以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范围图为准,沿线各站点及线路占用的建筑物已在附图中标注。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16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28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 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济南市城市更新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