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2010年全省货币政策通报会上表示,银行业机构将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高度警惕房地产金融风险。
人行济南分行要求全省银行业机构,不准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不准向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不准向资本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证件不全的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经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不准向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商业性房地产发放贷款;不准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的城镇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人行济南分行同时提出,不准向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不准向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用地批复的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绿化项目以及工业项目建设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