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许女士在天桥区北园大街嘉汇环球广场 (论坛 新闻)租了一处房子。近日,因生意需要,许女士打算搬到别处居住,考虑到与房东有租房满一年的约定,她特地找来一位朋友续租。“朋友已经把押金和后几个月的房租交给了房东,但房东却不肯把我的押金和剩余房租退还。”昨天,许女士热线反映。
今年,许女士来济南做灯具生意,并于8月18日租用嘉汇环球广场B座726室作为办事处。“先交了3个月的房租,每月1300元。我跟房东约定租房期须满一年,并交了2000块钱押金。另外,房东并不是房主,他也是租的别人的房子。”今年11月份,因生意有变动,许女士打算到别处租房,她告诉记者:“考虑到之前曾跟房东约定租房满1年,我还特地找来一位朋友续租。当时房东答应我,只要我的朋友把押金和后6个月的房租交上,就退还我的押金和剩余房租。”
随后,许女士的朋友如约交付2000元押金和6个月的房租,许女士却未能向房东讨回自己的押金。“他先说自己在外地,又说锅坏了让我赔,今天就直接说我违约,不退我钱了。押金加上剩余房租总共5500多块钱。我前几天刚预订了一批灯具,打算用这笔钱去提货。但现在拿不到钱,我恐怕要在生意上违约了。”许女士对记者说。
昨天下午,许女士的房东陈先生对记者说:“我并没有打算不退她钱,而是她在租房时弄坏了一些物品,我打算让她修复和赔偿后再协商退款的事。但没想到她居然向媒体投诉,那我不仅不会退给她钱,还要到法院起诉她违约,让她赔我钱!”
天桥区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东“不占理”。他告诉记者:“如果陈某也是租用的别人的房子,那他根本没有权力转租。另外,许女士已经找人续租,根本不存在违约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