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在线
近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物价局)发布公告,嘉兴市区供水价格将从8月1日起调整,与此同时,水费阶梯价格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
根据公告,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水价排名前列级水量(每户每年204立方米及以下)由原每立方米1.6元调整为2.0元,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204—360(含)立方米)由原每立方米2.4元调整为3.0元,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由原每立方米3.2元调整为6.0元。其他用水类型价格也相应调整。(详见下表)
在阶梯价格制度上,居民阶梯水量由现行按月改为按年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对常住或户藉人口四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城中村”出租房的“一户一表”用户可向供水企业申请执行合表用户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