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已经市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 市公积金中心公共服务清单
2. 市公积金中心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3. 市公积金中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4. 市公积金中心政务服务清单
2017年6月19日
附件2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住房公积金个人、单位缴存、提取查询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2、《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黄住〔2008〕17号第二十五条:职工出示身份证和缴存凭证,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等情况,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中心复核。
二、承办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科、使用科、各区县管理部
三、服务对象
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缴存单位
四、申请条件
查询本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的。
五、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委托人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区县管理部)归集、提取窗口;
3、办理:符合条件的进行查询并告知查询结果。
七、办理时限
申请查询三年以内的当场办理,申请查询超过三年以上的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使用科、各区县管理部
咨询、投诉电话:0559-12329
网址:http://www.hsgjjw.com.cn
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出具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承办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各区县管理部。
三、服务对象
未使用过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
四、申请条件
1、缴存职工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
2、缴存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
五、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各区县管理部受理并对申请人缴存和已贷款情况进行审核;
3、办理:审核符合条件后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各区县管理部
中心归集科电话:0559-2355409
歙县管理部电话:0559-6519373
徽州区管理部电话:0559-3583242
休宁管理部电话:0559-7519433
祁门管理部电话:0559-4512387
黟县管理部电话:0559-5526618
黄山区管理部电话:0559-8538246
3、“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建金〔2012〕143号)三: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二、承办机构
黄山市公积金中心使用科、办公室
三、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四、申请条件
个人、法人单位
五、申请材料
1、一般咨询拨打电话直接受理;
2、重大投诉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及事由。
六、服务流程
1、受理:对咨询类和求助类事项,直接答复;不能当天答复的,生成工单;
2、处理:相关业务科室及区、县管理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
3、反馈:汇总工单处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相关业务科室。
七、服务时限
能立即处理的当日办结;情况复杂的3-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0559-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