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安徽省地税系统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操作办法》、《黄山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规范统一存量房评估系统评估技术标准,动态维护和及时更新具体参数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心城区近几年房地产发展变化实际情况,经房地产评估专业机构对中心城区各类房屋进行数据采集,并通过黄山市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评审、论证、复核。经研究决定,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基准价格将于2017年5月22日在中心城区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