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房管局为把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落到实处,相继召开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培训会,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徽州区房管局一是主动作为,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在出台《暂行办法》的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开发企业政策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预售资金收存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二是深入调研,确定监管资金比例。根据楼盘实际情况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包括项目达到竣工交付条件所需的建筑安装工程、小区内配套建设等费用总额,监管标准为监管项目总预售款的50%,总预售款以预售总面积结合均价核定。三是规范操作,把好预售资金拨付关。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由企业报送申请及相关支付凭证、业务科室审核并组织查验现场进度、集体研究审批,对提供资料不合格、进度未达到拨付节点的一律不予拨付。(徽州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