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
黄山搜狐焦点网 > 黄山新房 > 新闻中心

黄山市发布《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2016-10-20 08:51:31 来源: 搜狐焦点网

近日,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黄山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四个问题。其中,总体要求是:打造一批物业管理品牌企业,培育一批国优、省优、市优物业项目,努力营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确保新建住宅项目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5年内,力争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基本原则是: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监督指导、县(区)级主抓、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坚持市场化主导、政府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新建物业项目通过招标,公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积极参与接管,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促进市场化运营。

《实施意见》在“规范管理”中明确: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对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和共有设施设备的用地、规划、设计及建设严格把关,推进建设单位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制度,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化;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维护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充分履行义务,推进业主自律自治规范化;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出基层组织在小区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运行规范化,等等。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物业管理机制的完善问题,要求按照“县(区)牵头,公安(消防)、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环保、工商、国土、人防、物价”等多部门综合执法进社区的原则,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难点问题。公安(消防)、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环保、工商、国土、人防、物价等相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制止和查处日常巡查发现的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毁绿种菜、环境污染、乱堆乱放、违章停车、恶意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综合执法进社区机制。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紫荆书院

紫荆书院

12400元/㎡

屯溪

查看详情
玉屏紫云府

玉屏紫云府

13052元/㎡

屯溪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