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
淮安搜狐焦点网 > 淮安新房 > 新闻中心

清江浦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征迁鼓励货币补偿

2017-07-04 16:30:47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来源:清江浦区政府官网

清政征告字〔2017〕005号

根据棚户区改造规划,需对清江浦区政府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规〔2011〕5号)第八条之规定,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对清江浦区政府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清政征决字〔2017〕005号)。现将该决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阅读:清江浦征迁鼓励货币补偿 这些盘或许满足你

一、项目名称:清江浦区政府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

二、征收范围:东至启秀路、西至勤政路、南至文化路、北至柯山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淮安市清江浦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六、时间安排: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自2017年7月3日正式开始。签约期限: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9月20日。奖金期约定为30天。

七、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转01

八、其他:

1、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7月3日

附件:

清江浦区政府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因棚户区改造需要,需对清江浦区政府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法规和政策,现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补偿安置对象: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

二、补偿安置依据:

1、《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规〔2011〕5号);

2、《关于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7号);

3、《关于印发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8号);

4、《关于明确棚户区改造中房屋征收相关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对征收范围内的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和安置,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合法建筑认定的具体规定是: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的房屋为合法建筑。

2、1984年1月1日以前所建的房屋视为合法建筑,具体以市区1985年测绘图为准。

四、签约期限: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9月20日。奖金期约定为30天。

五、补偿安置方式:提供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鼓励优先选择货币补偿。

六、补偿安置标准和计算方法

1、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单价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成新、楼层、朝向、土地性质、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由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屋补偿款=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房屋评估单价。

2、生活配套设施拆装费、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和花草、苗木、树木补偿:按《关于淮安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7号)执行。

3、搬迁补助费:每户补助350元。选择产权调换需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4、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10元。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360元的按360元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

①过渡时间计算:自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止。过渡时间出现零星天数时,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②过渡期限:产权调换房屋为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产权调换房屋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的,放弃安置的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执行,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余部分按产权调换的相关规定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5、征收奖励(住宅房屋):奖金期限约定为30天。

对在奖金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约定将旧房腾空交付拆除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如下:

①根据淮住建发〔2011〕67号文规定,凡在奖金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按时腾房交钥匙的,按房屋合法面积给予100元/㎡的奖励;房屋面积小,奖励总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户给予奖励。

②签约交房奖励。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面积按评估单价给予10%的奖励。标准为:房屋合法面积×评估单价×10%(装潢、附属物补偿及其他各类补助不包括在内)。

③货币补偿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面积按评估单价给予10%的奖励。标准为:房屋合法面积×评估单价×10%(装潢、附属物补偿及其他各类补助不包括在内)。

6、征收较低总额保障:被征收人仅有被征收的一处住房(含历史遗留的房产直管或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且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生活配套设施拆装费、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和花草、苗木、树木补偿)低于征收补偿较低标准(8万元)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淮住建发〔2011〕67号文征收补偿较低标准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不足8万补足8万)。

7、小面积住房困难补助:被征收人仅有被征收的一处住房(含历史遗留的房产直管或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且合法面积小于50平方米,在奖金期内签约并将房屋腾空交付的,按面积大小分档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见下表:

8、低保、大病、残疾补助:

对存在大病、残疾、低保等特殊情况的被征收人,在奖金期内签约并交房的,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见下表:

七、安置房源

清江浦区政府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安置房源一览表

安置房选择顺序: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腾房交钥匙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本着“谁先签先交,谁先选先定”的原则,协议签订后,凭《旧房接收交割单》至征收指挥部选房组,优先选定楼层、套型、房号。

免责声明:凡来源非搜狐焦点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网站。

最新楼盘

嘉玺广场

嘉玺广场

12100元/㎡

清江浦

查看详情
房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