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消息:石家庄旭苑公司于2012年7月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了位于太行西街以西、学苑路以南41.50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使用年限50年。目前该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上建有一栋约3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
2016年8月,该公司违规对外销售房屋,相关部门对其销售点进行了查封,并于2016年10月22日在《石家庄日报》刊登了风险提示公告。今年年初,住建部门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根据高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用途,该地块规划性质和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也无法变更为住宅用地。
特此通告。
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