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时候必须交、想用的时候却用不上,每个月交的钱等于在睡大觉。”这是许多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抱怨。作为大家关注的热点,住房公积金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吸引了关注,有专家建议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赋予其社会保障功能以“唤醒”公积金。
(3月18日《工人日报》)
作为住房保障和职工福利,公积金越来越受到求职者的关注。然而,公积金所存在的痛点,却也让其成为鸡肋,食之不得,弃之可惜。
公积金的痛点之一,是部分人享受不到其权益。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强化其住房保障功能。然而,囿于多种因素,对于许多买不起房的人或者没有买房计划的人来说,这就意味着公积金得不到提取。长期承担缴存义务,却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这显然对他们不公。
公积金的痛点之二,是贷款手续的苛刻。公积金贷款审批手续繁琐,需要提供的证明过多,影响了缴存职工使用的积极性。不仅如此,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还需找担保人。而一旦为他人担保,这就意味着担保者不能提取公积金,也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这又进一步加大了其使用难度,也从制度上限制更多的人使用公积金。现在,虽然出现了一些担保公司,但通过担保公司,显然就会增加一笔负担,这削弱了公积金的意义。
公积金的痛点之三,是贷款额度有限,不少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或直接或间接地拒绝公积金贷款,推销商贷。
消除痛点,让公积金充分发挥其作用,是两会的代表、委员及专家所关注的。这就需要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删繁就简,让职工更便捷地提取、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在此基础之上,还应逐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在这个方面,许多地方已有探索,比如使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积分落户等,受到缴存职工的广泛欢迎。进一步总结其经验,使其成为普遍的规定,公积金就更有意义。
更有人士提出,应把公积金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相衔接,构建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缴存职工发生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低保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等情况时,让其成为惠民助困资金,可以提取;也可以延伸养老、医疗与教育等社会功能,让占“五险一金”约三分之一的公积金充分发挥其作用,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建议。
让公积金更惠民,需要不断探索,让其社会保障功能得到更大发挥。